发布日期:2018-03-15
三月份有两个重要的日子,一个是3月8日——三八妇女节;另一个是3月15日—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顾名思义,就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。很多时候,消费者其实都是一个劣势群体,只能被动的接受商家传达的信息,甚至连信息的真伪都不能明辨,在花钱的同时却还得不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。
——设立宗旨
1、向消费者提供信息,对消费者进行教育,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;
2、处理消费者投诉,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;
3、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;
4、大造舆论,宣传消费者的权利,形成舆论压力,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;
5、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,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,处理消费者问题;
6、成立消费者团体,确立消费者主权;
7、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;
粤联网络在此呼吁:行动不止315,一年更要365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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